--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互动交流 > 答问库 > 公安知识库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安全容量有哪些规定准则?
2024-02-05 09:55 来源: 广东省公安厅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1. 在设固定座位的场所举办活动,按照固定座位的有效座位比例核准人员安全容量。

  2. 在无固定座位的场所举办活动,按照场所有效使用面积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核准人员安全容量。

  3. 前款所称的有效座位数,是指总座位数扣除公共设施占用座位、不能直视现场座位、监管执勤座位等后的座位数;前款所称的有效使用面积,是指场所总面积扣除临时搭建物、公共设施、疏散通道、缓冲区域等面积后的面积。

  4. 举办演唱会、歌舞表演等活动,需要临时搭建座椅的,其座位数量应当计算在人员安全容量内,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