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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我区起草了《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来信请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人民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邮编:516600),电子邮件发送至hhwsthj@163.com。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9日。
附件:广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2022年8月9日).doc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
2022年9月26日
关联稿件:解读:《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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