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就“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工程”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工程
2、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汕尾市区东部18公里处
3、建设内容及规模:(1)本项目按广东省二级渔港的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渔业码头总长度420m,包括1个1000HP渔船泊位、4个600HP渔船泊位、4个200HP渔船泊位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年卸港量8万吨;(2)新建南防波堤总长度1086.2m,西拦砂堤187m,设计波浪、潮位采用100年重现期标准,结构安全等级为Ⅱ级,形成港内有效掩护水域总面积约34.69万m2;(3)进行港池、锚地及进港航道疏浚清淤,疏浚量约为10.08万m3。工程施工期24个月,码头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大院106室
联系人:陈显忠
邮政编码:516622
联系电话:0660-3425938
电子邮箱:hhwnlscxz2010@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本次公示网页链接直接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次公示网页链接直接下载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初稿后,将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内容,请留意。
附件: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