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城市未来的主人,城市建设应更适合儿童成长、更好地保护儿童权利。儿童好友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和参与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儿童的重要论述精神,高水平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社会〔2023〕70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妇儿工委办等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汕尾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方案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12月1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至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许 谊
电话及传真:0660-3372248;0660-3372364
电子邮箱:shk2189@163.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儿童友好征求意见”字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