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区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三审三校”制度
1、各单位的拟稿人员负责一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拟稿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2、各单位的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3、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