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是《汕尾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配套性文件:
一、根据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明确规定除政府通过征收、收回等方式已经纳入政府储备的“三旧”改造用地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外,其他情况下均可采取协议方式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原土地权利人或新的改造主体。对此本办法予以适用,鼓励原权利人和社会资本积极主动参与改造。
二、明确了申请土地协议出让的材料;
三、明确了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流程。
汕尾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