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
本辖区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二、抽查人员
林裕松(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吕锦贤(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吴海坚(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
陈佳琦(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
三、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四、抽查企业
1、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限公司
2、汕尾市协和燃气有限公司
五、抽查内容
(一)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3.是否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4.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5.是否按规定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6.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生产设备设施台账登记情况;三类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专业技能业务培训,取得燃气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二)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3.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监督检验;
4.是否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5.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
6.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是否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气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气瓶,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六、抽查结果
经检查,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