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会议要求,部署我省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副局长陈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重大举措,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加快推动我省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有关城市要加快建立城市融资协调机制,明确机制职责、成员组成、责任分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协调机制要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信贷资金。要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合规使用,坚决防止挪用。
会议强调,各地要尽快进入操作实施层面,提出第一批给予融资支持的项目名单,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精准有效支持合理融资需求。省级层面将跟踪监测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根据各地在项目信息平台上报送的信息情况,按周召开视频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每月书面通报工作进展和融资落实情况。
有关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