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规范房屋网签备案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缴、登记“一窗受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70号)的工作部署,加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二、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水平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积极推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近期要着力提高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数据质量,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研判和风险预警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及时总结上报工作经验和做法
各地应在11月底前对该规范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巩固工作成果。2019年12月1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工作情况总结(含电子版,包括工作部署、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送我厅房地产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