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产品质量监管执法
汕尾红海湾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2018-08-03 15:11 来源: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质监罚字〔2017〕03号
处罚名称: 汕尾红海湾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涉案2只“螺丝瓶”予以报废处理
处罚事由: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处罚依据: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尾红海湾东山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1503000002257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0
处罚机关: 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516600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