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端午”节假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20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成立6个工作督查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全覆盖开展对各县区“端午”节前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督查工作。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旅游酒店、民宿、餐饮、景点等多个经营领域和环节,重点督查酒店、民宿、餐饮等服务业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节前随意涨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各旅游景点、景区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价格并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和优惠政策。同时提醒告诫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加强价格自律,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督查组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扛起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以最快速度回应群众诉求。
节日间,全市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持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食品安全规定、短斤缺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