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汕尾市审计局局长 辛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我省贯彻落实措施的相关要求,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委逯峰书记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提出的各项意见,确保整改落实。郑海涛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印发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向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发出整改提醒函、督办函、整改通知书,不断强化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位推动,党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更加有力。各级党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2023年,市委审计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分别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计报告,研究部署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整改批示17次,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审计建议,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督查,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取得实效。2023年12月,市审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督查审计整改工作,指导基层解决在落实审计整改过程中碰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年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现场督导15次,发出审计整改提醒函、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整改督办函共46份。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力举措,落实问题整改。各县(市、区)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对审计整改作出具体安排,全力抓好整改。市直有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如:2023年11月3日,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市级预算支出通用标准》,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
(三)加强协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统筹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定期汇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023年上半年,市政府办向6个单位发出督查立项通知书,将省级2021年度审计查出涉及汕尾尚未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市人大有关同志,会同市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2023年,市人大会同市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4次。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市审计局贯通协作,联合市审计局出台《汕尾市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规范(试行)》,市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显著。截至2024年3月底,《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2个,整改到位率87.4%,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13个问题有111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98.2%;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38个问题有21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均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具体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对市人大纳入跟踪监督调研的37个重难点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2023年,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33起。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县(市、区)、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整改问题金额288061.69万元,其中: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5924.65万元,通过加快资金支出、统筹盘活、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282137.04万元;促进完善规章制度3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61个,已完成整改问题53个,整改资金284055.9万元,完善制度7项。
1. 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应整改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预算编制及预算调整不够准确合理问题。市财政局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加强对代编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求预算单位合理安排年初预算收支项目,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预算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7个财政专户利息1678.85万元、9个单位非税收入249.35万元已上缴国库,189个债券资金项目业主单位已补缴印花税234.86万元。三是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提前告知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资金下达管理,要求业务主管单位履行资金分配管理职责,按规定及时下达有关资金,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财政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和会计核算管理,要求相关单位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将具体的预算支出对应编制至正确的经济分类科目,推动年度预算编早编细编实。五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要求业务主管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申报资金,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0个。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14个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细化支出政策绩效指标;1个单位落实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1个单位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二是部分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预算执行,通过加快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等方式整改96293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8个单位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按规定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个单位已调整会计科目,规范会议费核算;13个单位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按预算安排执行支出。四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1个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挤占的专项经费,制定计划分期归还;7个单位规范现金管理,完善账务处理;6个单位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追回超比例发放节日慰问品金额12.91万元。五是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编制,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支出。
3. 县区财政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24个,已完成整改21个。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1个县区和1个功能区已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确保年度财政收支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预算刚性约束执行不到位问题。1个县区已加强预算调整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将下年度提前下达资金编入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完整度和执行到位率;1个功能区制定财政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三是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1个县区和1个功能区已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财政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1个县区已加快统筹协调,持续推进解决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的收益及运营费用承担问题;1个功能区通过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1个功能区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通过加快资金支付、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等方式整改953.04万元。五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1个县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加快资金支出、财政收回统筹等方式整改5373.95万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六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1个功能区已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收回提前拨付的专项债券资金370.16万元。七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2个功能区加快推进工程项目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完成项目竣工验收3个、竣工结算1个、竣工财务决算4个,正在推进项目办理竣工验收4个。八是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功能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对闲置车辆进行盘活使用;1个功能区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划转、交接手续,通过登记入账、清理处置等方式理顺固定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九是部分预算收入征缴不及时问题。1个县区和1个功能区规范预算收入管理,将水资源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上缴国库,已整改77.37万元。
4.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一是部分债券资金闲置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新增债券需求的审核、分配和支出工作,采取通报、考核、约谈等措施,抓实债券资金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部分债券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收回共管账户中的结余资金并注销账户,确保债券资金安全。三是个别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1个县级单位已将超范围使用的债券资金123.6万元退回原渠道,1个县级单位对超范围采购的教学设备进行了妥善处理。四是部分债券资金项目建设推进慢问题。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进度,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项目开展规划工作,2个项目收回预付资金3031.5万元。五是部分债券资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3个垦造水田项目已按设计要求进行了整改并据实核算工程款,13个项目完成工程预算财政评审工作,1个项目完成概算编制,对尚未取得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项目已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资金799.89万元,完善制度10项。
1. 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个别企业减负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市国资委督促下属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已对25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6.87万元;市文广旅体局加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力度,落实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政策。二是“汕尾乐购”消费节个别环节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商务局加强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组织第三方对2022年“汕尾乐购”发放消费券进行清算,追回超标准发放的消费券资金39.14万元,发动汽车、家电、零售、餐饮等领域商家积极参与,采取措施杜绝消费券刷单套现行为的再次出现。三是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未落到实处问题。市工信局印发汕尾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各方工作责任,加强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治理。四是个别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金融局加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力度,为4家企业解决融资需求2365.2万元,牵头制定汕尾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信保基金小微企业客户进行担保费补贴金额133.67万元。
2.“数字政府”建设方面。应整改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数字政府”工作推进慢问题。市政数局通过建立制度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实现市、县、镇、村 4 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范统一,完成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录入和编目挂接相关工作任务。二是信息化建设资金和系统平台使用效益低问题。市政数局加强系统平台管理,组织开展缩容工作,杜绝政务云平台系统低负载情况的发生;3个单位加快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加快资金支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等方式,整改金额587.37万元;相关单位提升“汕尾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用水平,加大营商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善美村居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三是政务数据维护不及时问题。市政数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制定汕尾“民情地图”数据管理机制,明确“民情地图”中各项业务数据采集、更新的主体责任部门和更新频率,要求各职能部门及时对业务基础数据进行更新。
3. “八个便利化”政策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县市监局已制定有关“容缺受理”制度,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海丰县已按照规定为辖区内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二是行政许可审批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县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同时加强行政审批流程管理,按规定时限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三是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强与税务、广电、电信、供电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优化工作流程,按规定时间审批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及企业抵押登记业务,推动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立(过)户等业务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四是水电气业务办理便利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区单位已加大宣传,按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受理办理水电气业务,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45个,已完成整改问题38个,整改资金3205.63万元,完善制度15项。
1.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个别部门资金管理不严问题。市县人社部门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追回被骗取的补贴资金16.92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市县社保部门追回向56名重新就业人员发放的失业保险补贴7.58万元。二是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县人社部门加大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已发放稳岗补贴97.79万元,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83.08万元;相关社保部门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告知申请失业待遇方式,已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44万元。三是就业培训管理不到位问题。市人社局加强就业培训管理工作,印发相关工作通知,组织开展相关就业培训,规范就业见习管理工作;2所不符合办学师资要求的培训学校已申请注销办学许可,1所培训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学校评估整顿工作,确保符合办学条件要求,保证教学培训质量。
2.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方面。应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2个。一是公共卫生应急储备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补充应急物资储备,销毁过期应急物资,修订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二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不到位问题。相关市县卫健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对“老高糖”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水平。三是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未达标问题。市县卫健部门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已达到0.69名的目标;强化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引导、解读,发动学生主动报考,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训任务。四是县级部分医疗项目建设管理不善问题。1个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2家医院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要求进行整改,3家镇卫生院对相关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修复,并加快消防设施建设,2家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五是县区部分医疗硬件短板未补齐问题。1个县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管理,27家医疗机构已纳入院前急救体系服务管理,院前急救医疗指挥系统实现与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根据实际配置负压救护车,补齐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3家村卫生站按要求规范配置设备。
3. 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一是违规挤占林业专项资金问题。1个单位和1个县区已追回被挤占的资金38.91万元,1个县区对不符合发放规定的资金进行了调整,对符合发放规定的对象签订劳务协议,完善发放手续。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相关县区单位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通过加快资金发放、收回财政统筹等方式整改1269.73万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问题。相关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造林考核指标任务,1个县区已完成桉树改造任务,1个县区正在加紧协调有关工作,推进桉树改造项目和花鳗鲡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建设。四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林业主管部门印发相关文件通知,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个县区追回多计造林面积资金15.57万元,2个县区加快支付造林、抚育项目工程尾款907.78万元,2个县区按规定实施造林项目,1个县区按规定采购造林抚育项目工程设计。
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基金业务管理不到位问题。市社保局已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加大对已死亡和已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以及重复参保人员的清退工作,已清退159名已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和220名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同时加大与法院、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二是社保费用征收管理不到位问题。市税务局加强社保费用的征收管理力度,按规定征收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要求企业按时完成社保费的补缴工作。
5.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4个。一是部分应急管理工作未落实问题。市卫健局已对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4个县区完成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1个县区完成献血屋改造建设任务。二是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慢问题。市卫健局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中心、深汕中医医院、市城区公共卫生医院、海丰县综合专科医院等4个项目建设进度。三是部分应急管理机制未完善问题。3个县级疾控中心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岗位设置,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2个县区的11家镇级医疗机构已按规定设置公共卫生科室。
(四)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4个,已完成整改问题20个。
1. 工程造价控制及验收结算方面。应整改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9个。一是部分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不严问题。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加强概算编制、优化项目设计,加大施工图预算控制和竣工结算控制,进一步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基建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加强基建程序管理,抓紧补办完善相关手续,142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77个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9个项目完成立项审批、105个项目完成初步概算批复,108个项目的工程预算已经财政部门审核,100个项目完成建设任务,19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48个项目完成竣工结算。
2. 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1个。一是部分项目未按时开工建设问题。相关县区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全市12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11宗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已开工建设,79宗小型水库已安装安全监测设施。二是市县部分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相关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9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按要求进行施工,1个水库项目完善了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联合验收签证手续,3个水库项目的重要隐蔽工程质量评定按要求完成核备手续,3个水库项目对监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已落实了整改。三是县级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区加强项目工程管理,3个水库项目已完善了水利施工图纸设计,1个水库项目按规定编制了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工程量清单,2个水库项目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范安全风险,17个水库项目按合同约定配备现场施工机构人员。四是部分水库日常管护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区加强水库日常管护,配备水库抢险物资,采取措施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汕尾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尚有19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除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17个问题外,还有2个立行立改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整改中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些问题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困难,需筹措资金持续推进解决。如:1个县区有3家镇卫生院消防水池及配套工程未完成建设、1个县区未足额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个单位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需相关县区和单位通过筹措资金,分阶段落实整改。
(二)有些问题受征地难、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等因素影响,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如:市县还有53个工程项目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4个医院项目建设进度慢、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个别部门连年结转结余预算资金等问题,需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完成整改。
(三)有些问题受政策机制影响,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如:1个县区花鳗鲡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数据尚未获得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批复、个别县级疾控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编制低于总编制的85%等问题,需上级明确处置政策、部门新一轮机构改革明确岗位设置后,逐步规范有序整改。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职责,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已到期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实现标本兼治。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定扛起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快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奋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