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在汕尾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根据审计法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三六九”、奋进“百千万”,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汕尾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各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挑战,狠抓财源建设,市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8.6%;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累计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700万元、非税收入12.62亿元,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101.4%;强化大事要事保障力度,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3.36亿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头号工程有序推进。深入实施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投入1.19亿元完成7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目标,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87亿元,开展农村路桥升级改造,有效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协调推动省供销合作联社在全市布局建设的公共型冷链物流网络,补齐农产品冷鲜保存基础设施短板,有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民生福祉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医保门特病种范围从22种扩至53种,大力推行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结算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安全管理;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23年投入1.35亿元推动市城区基础教育发展,2022至2023年共安排补助资金2.23亿元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安排各类资金9.45亿元,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截至2024年7月,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7个,整改到位率90.7%,其中立行立改类的113个问题有111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98.2%,促进上缴财政5924.65万元,收回统筹、加快拨付整改资金38.66亿元,促进完善规章制度32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1.35亿元、总支出114.8亿元,结转结余16.5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4.12亿元、支出78.32亿元,结转结余5.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74万元、支出3574万元,结转结余4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51.51亿元、当年支出47.45亿元,当年结余4.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6.34亿元。截至2023年底,市级债务余额225.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在预算收支紧平衡的情况下,能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市、县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1个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部分市直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超限额问题未得到及时纠正;行政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的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尚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直机关公务出行保障服务供应商。1个县财政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批准149项无预算政府采购。
二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3项上级资金因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推进慢未全部支出,涉及金额1440.39万元;1个县部分预拨经费未按规定列支费用或清理收回,涉及金额290万元;1个县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未落实保值增值要求。
三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市级财政部分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254.37万元;1个县19个预算单位的保障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涉及金额2026.83万元。
四是部分执收单位履职不到位。市直及相关县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罚没款项等未及时征收入库。
(二)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良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13个项目建设进度慢,导致债券资金滞留。二是有7个债券项目施工单位超进度申请进度款,涉及金额1519.31万元。三是有6个债券项目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涉及工程造价合计270.75万元。
(三)信息化专项资金审计
202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资金合计1.42亿元,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需求;个别项目预算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项目成熟度等,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二是1个信息化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造成建设资金未及时使用。三是未及时制定汕尾市信息化项目取费标准体系,概算编制标准不统一。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5个市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有8项资金因分配不及时、拨付滞后等造成使用进度不理想,涉及金额679.95万元。二是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存放、管理罚没物资;有1个单位被长期拖欠租金13.1万元;有3个单位各种款项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20.82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追缴罚款6万元。三是单位资产管理不严格,有4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有1处物业改革划转后,交接工作推进慢,造成资产闲置。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1个县区2023年“百千万工程”,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桥升级改造、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3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情况审计
一是部分社区小公园、农村“赤膊房”美化等建设任务未完成。二是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达标。三是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工程完成量等问题。
(二)汕尾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和造价控制不严,存在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多计绿色建筑咨询费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工程基建程序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编制变更工程量清单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存在未按照图纸施工、施工材料不符合使用要求等问题。四是部分县区住建部门存在未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参与出资指引、未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批等问题。
(三)汕尾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未按照图纸施工。二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未竣工验收先投入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不利于设施后续管理。三是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
(四)汕尾市2022年农村路桥升级改造行动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是部分县区未能按时完成当年度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的建设任务。二是部分建设、养护资金未及时下达到位。三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验收、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未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
(五)汕尾市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部分改革专项资金,因建设进度慢等原因造成资金执行率低。二是合作发展基金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明确本级社有资产收益计提标准、个别县未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等问题。三是未及时完成7个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3个镇村作物技术服务中心(庄稼医院)、9家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四是社有组织建设管理尚不完善,部分机构存在未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完善管理制度等问题。
四、重点民生和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1个县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2022年至2023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未完善,门诊医疗服务监管未强化,门特待遇认定业务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制定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资格认定标准等问题。二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医疗机构未优先采购中选药品、未完成药品和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线下采购医用耗材占比超5%等问题。三是医保基金收支管理不严,存在年度清算工作缓慢、未实现医保基金保值增值、漏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及时发现4家医疗机构多报医疗费用等问题。
(二)1个县区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是师资队伍配备不足,管理不完善,存在未严格依标配备公办园教职工、未加强教师编制统筹和转岗管理、未配齐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等问题。二是部分目标任务未达成,存在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较低;未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等问题。三是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个别单位相关设施设备验收不严格、未及时制订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个别学校挤占公用经费用等问题。四是个别工程及设备设施配套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偷工减料、未按规定计算并支付工程款、未按规定组织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汕尾市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完善变更手续,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二是1个工程建设项目个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不一致。三是1个市政工程项目部分路段的分部分项检验批未进行验收。四是1个工程项目多计相关费用20.8万元。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市级3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管理情况审计
截至2022年底,3家企业资产合计62.9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营收结构不合理。1个公司存款利息和结构性存款收益在3年总收入中占比较高;1个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对外投资利润分配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低。二是投资收益不理想。1个公司投资的项目,2022年存在亏损;1个公司的合资企业,2年合计实现利润较低。三是内部管理不规范。1个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支出91.91万元,未按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个公司未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规定,向下属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等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未按规定上缴利润97.38万元;1个公司未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
(二)汕尾市林业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各级各部门在促进造林绿化提质增效,推动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做了一定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目标任务未达标。未完成油茶林营造任务;部分县区未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造林生产任务;部分县区对古树保护资金投入不足;1个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不力;1个县未及时投入资金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二是日常管理和管护不到位。部分单位对用林单位施工占用林地监督管理不严,个别项目超面积占用使用林地;部分县区未按规定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对古树管护日常巡查不到位,辖区内存在部分古树支撑不足、土壤水土流失、电线与枝干缠绕等问题。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5月以来,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9份,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8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工程建设领域,部分单位通过高估冒算、偷工减料等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二是产业扶持领域,一些企业、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蚕食国家政策红利的问题。三是民生保障领域,部分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库款监测和科学调度,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提升民生资金效能;加强财政政策与区域、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协调联动,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前期统筹规划、施工现场管理和成本控制。
(三)加大资源资产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强化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内控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优化整合和分类盘活存量、低效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能。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推动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