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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的通知
2022-11-21 10:03 来源: 广东省住建厅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要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动员全社会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办以图文结合的方式编制了《广东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将《手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技术要点》和《实施方案》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办反馈。

  一、积极组织宣贯培训。各地级以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将《手册》转发至属地各区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认真抓好《手册》的业务培训和知识解读,确保广大基层排查人员熟悉、掌握、理解《技术要点》和《手册》内容,直观把握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基本涵义和判定情形,切实提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

  二、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守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防线,以《技术要点》和《手册》作为自建房安全隐患的重要判定标准,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确保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房、一户,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三、推动《手册》根植人心。《手册》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将《技术要点》直观化、通俗化,适合向全社会推广应用。各地级以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手册》的群众宣传工作,积极向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推广应用《手册》,引导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主动自查自改;要拓宽畅通投诉渠道,开展有奖举报,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行为,不断深化群防群控、联防共治。

  附件:广东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

  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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