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市围绕“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综合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政府主导、供销社推动、村社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原则,大力推进村级社基础建设,充分将村级基层自治组织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群众基础深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供销合作社的资源优势、服务优势相融合,提升供销村级社组织为农服务能力。截至今年4月份,全市供销系统已有村级供销社69家,实现销售额338万元。
一是科学谋划,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引导村级供销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以制度规范化带动业务规范化。全市已制定章程的村级供销社共40家,占比60%,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沙坑村供销社和捷胜镇石岗村供销社制定按交易额返利或按股分红利益分配机制。
二是拓展服务,激发内生动力。依托村级供销合作社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通过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提高小农户生产效率和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引领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比如,陆丰市南塘镇竹坑村围绕橄榄产业,发展食品加工特色产业,注册“黄氏橄榄菜”品牌,以“供销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积极谋划打造橄榄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月利润能达到6万元,为竹坑村的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管理,完善运营机制。遵循合作制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推动村级供销合作社建立产权明晰、管理民主、运转有效的运营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由供销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两委”等发起,联合涉农企业、农民群众等共同成立村级供销社。比如,海丰县城东镇北平村供销社、海丰县平东镇双墩村供销社采取“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模式,围绕番薯、菜心、花生、芝麻、瓜类等当地特色产业,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统配统施、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等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市供销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