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汕尾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为统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农村居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聚焦产业富农、就业兴农、改革强农、政策惠农等“四轮驱动”,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农民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增速领跑全省。2023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27元,同比增长7.7%,自2021年连续10个季度增速排名全省第一。
一是聚焦产业富农,拓展经营性收入。立足资源优势,推动海丰城东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和红草镇(生蚝)等8个农业大镇创建工作,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创建、主体培育水平。同时,抢抓新机遇,瞄准海洋牧场、预制菜等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成功举办汕尾市预制菜产业联盟成立大会暨预制菜产业对接会,现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7项、合作项目8个,总投资额达21.3亿元。引进华润、中广核、明阳等能源头部企业,投资5亿元,参与到我市海洋牧场建设,预计项目可在8月底开工。2023年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157.67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排名全省第二。
二是聚焦就业兴农,提高工资性收入。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上半年全市共开展“粤菜师傅”培训927人次,带动就业创业1558人次;“广东技工”新获证技能人才4022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5%;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340人次,促进就业创业2653人次,累计发放就业创业惠民补贴1300多万元,惠及8000人(家)次。同时,大力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承包地连片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发挥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及联农带农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超过170家、农民合作社2025家、家庭农场2369家。
三是聚焦改革强农,增加财产性收入。扎实推进“5+2”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交易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消除了集体经营性收入为零的村集体。大力整合利用农村村民承包土地、宅基地及农房,积极探索“股票田”“股票树”、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和股份投资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集体、农民“双增收”。目前,我市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共729个,占比达到91.93%。
四是聚焦政策惠农,稳定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普惠性政策,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195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00.92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387.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893个脱贫攻坚扶贫产业项目的基础上,2023年新投入1864.73万元建成产业项目10个,健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管理运行机制,带动稳定脱贫户2.3万户参与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