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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3 15:53 来源: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我校按照上级单位工作要求和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力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予以公开,认真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成人教育处、保卫处、图书馆、工会、网络与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负责协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实施力度,为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也进一步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构建信息公开载体。学校门户网站发挥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以网络作为主要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开设了专题网站和信息公开栏。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通过网络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校园网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学校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就业信息、学生管理、学风建设、科研项目、规章制度等栏目。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61条,包括学校要闻325条、招标信息91条、通知公告6条、媒体汕职39条。

  学校积极运用网络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8月31日,学校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布政务信息381条;各二级单位共开通微信公众号13个,形成了校院二级的新媒体信息公开体系。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

  (1)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发展规划以及工作计划等信息。

  (2)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

  包括就业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教学、科研信息,资产管理信息,人事任免、招考录用信息,职称评审信息,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的招投标信息等。

  (3)办事机构、职能分工

  包括学校各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内设科室、办事程序等信息。

  (4)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依据《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做到了及时有效、内容全面。

  一是做好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公开。我校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明确各类招生考生报考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网分五个专栏分别为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动态、公告栏、资料下载五个部分,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15条;通过学校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办微信小程序发布招生相关信息27多条,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在学校招生网和招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录取的最高分数、最低分数、平均分数等;录取结束后,向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和录取通知书寄发情况查询。高考录取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所有招生类型及专业在各省份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等详细信息。对于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自主招生的考生,学校招生网在第一时间公布考生名单、报考专业、考生成绩。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我校最新的招生动态,全面提高学校招生工作的透明性、时效性。

  三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成立专项纪检监督机构,对外公布纪检投诉方式方法,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监督、申诉、举报渠道畅通,切实维护招生公平。一年以来未收到投诉上访信息,未发现违规事件。

  (5)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22-2023学年度,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信息与投诉方式、招投标公告等信息,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民主监督。

  一是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公示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财务司对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内容、方式、时间和模板要求,充分体现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合规合法。学校主动在学校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财务、资产收费”栏公示《2022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促进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是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公开情况。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学校招生办、二级学院也通过自己的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过财务信息公开专栏呈现,引导师生积极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所需财务信息,让更多师生关注和参与到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来。健全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财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学校依法理财,实现“阳光财务”。

  (6)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所有学生资助的评审结果均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投诉。学生处通过学校官网和“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在线”公众号,实时公布学生资助相关信息,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

  (8)公开招投标信息。我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遵循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要采购设备、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府采购网及学校网站等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信息,做到采购招标制度公开、采购招标活动公开,采购招标项目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开、采购招标动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形式

  1.新闻宣传媒体公开:校园内设置学校党务、校务信息公开栏,公布纸质文件材料,学校官网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全校师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学校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就业信息、学生管理、科研项目、规章制度、学风建设等基本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资料。积极向广东教育厅战线联播、南方加、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汕尾手机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学校工作动态类信息。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3.校领导接待日:我校将每周一上午设为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轮流接待全校教职工的来访,解答教职工反映的事项,及时回复、及时解决,多措并举,强化与基层师生的沟通交流。

  4.会议公开: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公开学校的主要工作,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就学校发展的有关问题做了部署和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或社会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为无。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全校师生信息反馈渠道。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向学校有关校领导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等情况,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校将继续通过教代会、工作访谈、校长信箱、调研以及其他渠道收集并听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发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本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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