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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
2018-11-08 16:22 来源: 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10月22日,市国资委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市国资委党政班子成员、各市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及联合资产托管公司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李启海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同志《关于我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视频讲座。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委党委副书记卢志豪同志就国资系统如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做了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法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坚持依法、文明、廉洁从政,坚持在依法守法的基础上稳中就进;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要进一步浓厚学习氛围,在国资系统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抓细、抓常、抓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进一步端正学习导向,继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发挥好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作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导形成学习宪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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