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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前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
2021-10-17 13:3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全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截至9月10日,全市列入改制的74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中,市属国有企业10户、城区16户、陆丰33户、海丰7户、陆河6户、红海湾2户)全部完成,提前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是一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指标任务。作为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成立公司制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协调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为深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市国资委按照“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要求,紧盯目标任务不放,紧盯改革措施不放,层层压实责任,下功夫解决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市国有企业的实际状况,及时制定《汕尾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汕尾市2021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计划》,明确改制目标任务、改制期限、部门职责,并编印《汕尾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指引材料汇编》,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步骤、操作规范、问题解释等事项,扎扎实实把改革要求体现到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过程,为高质量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坚持高位推动,落细改革举措。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涉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改制方案制定、公司章程修订、职工大会表决以及人事任免等多道工作程序,涉及组织部、国资委、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改革所需时间较长。为加快工作进度,作为牵头单位,市国资委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县区、市直单位公司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有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会议精神,把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握好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为确保按进度、按计划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建立全市通报制度,从今年2月份起,定期通报全市各地、各市属国有企业进展情况,对推进滞后的县区和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发出提醒函,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分别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和市属国有企业等涉改企业的跟踪督导,会同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难点、堵点”,并提出相关解决思路,有效化解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卡脖子”问题,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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