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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500千伏陆丰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23-12-06 09:05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500千伏陆丰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500千伏陆丰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海丰县,500kV 陆丰变电站站址位于陆丰市铜锣湖农场六连北面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500kV陆丰变电站工程

新建500kV陆丰变电站,站址总用地面积 6.0747hm2(包括站区、新建进站道路),站址围墙内用地面积 4.0522hm2。主变压器本期2×750MVA,远期4×750MVA,户外布置;500kV出线本期4回,分别至盘龙站2回、至茅湖站2回,远期10回;

220kV出线本期10回,远期12回;

无功补偿:本期低压电容器2×(2×60Mvar)、低压电抗器2×(2×60Mvar),远期每台主变低压侧配置低压电容器2×60Mvar和低压电抗器3×60Mvar。

(2)500kV陆丰~茅湖线路工程

新建500kV陆丰~茅湖同塔双回线路约2×64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截面采用4×720mm2,同时拆除原500kV榕茅乙线63km。

(3)500kV盘龙~祯州双回线路改接入陆丰站线路工程

新建500kV盘祯线盘龙侧改接点~陆丰站双回线路约2×18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截面采用4×720mm2,同时拆除原500kV盘祯线约1km。

(4)500kV榕茅线与500kV盘祯线临时跳通工程

新建500kV榕茅甲、乙线开断点至500kV盘祯线开断点线路约17km,单回路架设,导线截面采用4×400mm2,同时拆除500kV榕茅甲线0.5km。

工程估算动态总投资为1183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4.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动态总投资的0.81%。

环评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本工程变电站建成投运后,站址周围的电磁环境影响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拟建500kV陆丰~茅湖线路同塔双回段经过耕养区/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最低线高不低于12m/22m、500kV盘龙~祯州双回线路改接入陆丰站线路同塔双回段不低于12m/22.5m、500kV榕茅线与500kV盘祯线临时跳通线路单回路段不低于11m/21m、500kV榕茅线与500kV盘祯线临时跳通线路与500kV盘龙~祯州双回线路改接入陆丰站线路并行段不低于12m/24m、500kV榕茅线与500kV盘祯线临时跳通线路与已建500kV甲湖湾电厂~福园线路并行段不低于12m/21m、500kV陆丰~茅湖输电线路与规划汕尾开关站~茅湖双回500kV线路并行段不低于12m/22m的要求,以保证耕养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公众曝露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其中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竹林村上林程志华养鸭厂、西南镇青塘村乌石埔鞠福生民房(益众养猪场)敏感点距边导线较近,工频电场强度接近或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公众曝露区标准限值,因此需进一步提高线高至23m,以保证公众曝露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明确噪声源强要求,主变噪声源强声功率级不超过96dB(A),低压电抗器声功率级不超过87.6dB(A);500kV陆丰变电站全站围墙高度按实心围墙设计,起到隔声作用;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根据预测,本工程拟建输变电线路建成投运后,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500kV陆丰变电站施工期修筑隔油池、沉淀池,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邻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不得在各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线路塔基或牵张场等任何临时施工场地。

500kV陆丰变电站站内设置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期站内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沉淀调节后提升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主变、低压电抗器检修或发生事故排油时,含油污水首先下渗至下方铺设有鹅卵石层的集油坑,然后经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内,经油水分离后的废矿物油(可能含少量雨水或消防水)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500kV陆丰变电站土石方临时堆土就近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维护,用于场地回填;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基本无弃渣产生;变电站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剩余物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农居,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与少量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一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拆除旧塔基导线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运行期,500kV陆丰变电站站区设有移动式垃圾桶和固定垃圾箱,站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站区垃圾桶和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行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应即时交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设置临时存储间。建设单位需与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废物回收处理合作协议》,由该机构负责对危险废物进行回收或处置,处置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相关要求。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弃物产生,无需设置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下一阶段设计应尽量优化线路路径,减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线路长度、塔基、牵张场数量及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不得在陆丰市清云山森林公园内设置线路塔基,下阶段尽量优化设计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管,防止线路路径摆动进入森林公园内违法建设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

变电站内将采用碎石铺设,远期预留用地本期进行场平绿化;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及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永久占地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变电站进站道路、临时占地、远期预留用地及时进行绿化

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塔基施工期需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低山丘陵区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截水沟、排水沟。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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