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8年全省排名第一。
2022年,市区空气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12.5%),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27.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15.6%),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6.7%),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2.9%),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54天,其中优219天,良135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比例平均为 97.0%,较去年下降0.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8,较去年下降0.26(越低越优),全省排名第一。我市在全国有监测的338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25位,比2021年前进了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