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空气环境
2022年度汕尾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04-20 12:04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8年全省排名第一。

  2022年,市区空气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12.5%),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27.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15.6%),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6.7%),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2.9%),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54天,其中优219天,良135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比例平均为 97.0%,较去年下降0.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8,较去年下降0.26(越低越优),全省排名第一。我市在全国有监测的338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25位,比2021年前进了1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