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良好秩序,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校外才艺培训、公务员培训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相关机构26家次,对2家涉嫌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据《广告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打出“组合拳”,重点检查:一是是否存在违法广告,主要包括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二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主要包括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三是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主要包括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价;四是是否获得经营主体资格,主要包括办学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与办学许可证的经营内容相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广告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教育宣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教育培训市场有序发展,净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教育培训服务时遇到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等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