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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2022-03-07 16:19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发改价格〔2022〕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2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和131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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