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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精准靶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汕尾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下称《目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规定,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列入《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根据《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的通知》(汕尾委字〔2023〕14号)规定,列入《目录》的专业作为人才补贴发放的依据。《目录》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满足各行业各类人才的迫切需求,因工作需要定为急需补充的专业,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纳入。
现将《汕尾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汕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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