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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7-12 10:06 来源: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98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

  (二)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

  二、受理

  (一)时间安排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6~29日17:00。

  2.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7:00。

  3.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7:00。

  (二)受理地址为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222室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

  业务咨询: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附后)或科技业务科陈耀芳,联系电话:0660-3369796,邮箱:swkjyw@126.com。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2.推荐汇总表

  3.全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工作咨询电话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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