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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的启事
2020-07-16 08:34 来源: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37号)和广东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八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0〕323号)有关要求和部署,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我市决定组织举办“2020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 •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四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赛主办单位向社会征集大赛承办机构。

一、承办机构条件及评分标准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20%);

2.具有承办地市级及以上大型赛事经验(10%)。

3.具有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经验的机构(15%);

4. 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官方赛事主办单位表彰优秀的机构(15%)。

5.现场阐述对大赛组织承办思路,包括组织形式、程序、时间节点等,思路清晰,步骤科学合理(25%)。

6.报价不得高于42万元,按上限报价得10%,报价每降低2万元加1%(15%)。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服务中小微企业平台、省级服务平台等相关资质的机构优先。

二、工作要求

承担“2020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 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四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工作方案备查)相关组织工作。重点为:能辅导参赛企业线上填报相关信息、撰写商业计划书;能辅导企业参加晋级赛所有准备工作等;于报名注册截止时间7月24日前,组织发动100家以上企业参赛,确保80家以上企业入围复赛。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报名方式

有意承办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17:00前到市科技局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我局将按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给予评分。最终择优确定大赛承办机构,并予以公布。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第四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报名表;

2、统一信用代码证;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承办相关赛事有关证明材料;

5、获得市级以上官方赛事主办单位表彰优秀等级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科

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22室

联系人:林杰永,联系电话:0660-3369796

附件:第四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报名表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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