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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1-06 08:5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粤科函社字〔2021〕1000号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于8月26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咨询联系方式

  (一)科技部。

  专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省科技厅。

  1.社会发展科技处,沈思,020-83163902

  2.省科技厅专业机构,刘良斌,020-83163436

  附 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

 

 省科技厅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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