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科技计划管理 > 征集指南建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社会反馈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2-02-09 09:17 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202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省内外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厅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统计,本次征求意见的“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于2021年6月14日挂网,6月21日截止,共收到社会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22项。我厅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部分意见反馈单位和省内外领域专家进行反复磋商,其中10项反馈意见拟被采纳或部分采纳;6项反馈意见因与本轮申报指南定位不符、考核指标过低等原因未被采纳;6项反馈意见将纳入我厅以后年度指南编制的参考范畴。具体意见吸纳情况不再一一回复。欢迎各界继续关心我厅指南发布相关工作,踊跃参与项目申报!

  特此公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7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