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也是汕尾抢抓发展机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过去五年,汕尾民政系统成绩如何,未来五年如何规划?日前,《汕尾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详解汕尾民政工作的成绩和未来方向。
“十三五”成绩:各项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根据该“规划”,“十三五”期间,汕尾民政事业费用投入稳定增长,多项重点指标得到突破。累计投入37.71亿元,年均增长18.02%。各项民政事业稳步前进,民政综合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具体而言,汕尾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的多项指标取得突破性提升。
城乡低保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2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72元/人月、532元/人月,较2015年分别增长88%、105%;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620元/人月、345元/人月,较2015年分别增长65%、97%。其中,农村人均补差水平比2019年提高21%,比省提高10%的要求高出一倍,在四类地区中排名靠前。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汕尾全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17万人,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14832元、10224元,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建立了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2016年每月1340元和820元分别提高到2020年每月1820元和1110元,涨幅均超3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与孤儿散居供养标准相同每人每月1110元,增长122%。
残疾人两项补贴扩面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17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35元/人月,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与此同时,汕尾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支出型贫困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社会救助方面,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制得到创新。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增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374名,减轻了基层的工作压力。在全省率先将孤儿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增加专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人员。部分县(市、区)创新管理模式,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对购买服务人员进行统筹管理,建立稳固的激励机制,为引入社会力量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贡献出“汕尾经验”。
汕尾养老服务事业稳步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5家。累计发放老人高龄津贴7566.3万元,享受待遇人数20.89万人。累计发放公交免费卡逾6.88万张。3家敬老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
儿童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市、县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全市共有3家儿童福利院,4家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全市镇(街道)儿童督导员5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848名。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系列活动,有效惠及各类儿童。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方面,汕尾顺利完成广东省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专项改革试点任务,为全省提供汕尾模式和经验。2018年城区马宫街道金町村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累计有3个村(社区)获得该荣誉称号。圆满完成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全市834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党群议事厅试点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群议事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村民议事决策程序。全市建立城市社区协商示范点6个、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6个,设立村民议事平台689个。出台《汕尾市村民小组管理办法(试行)》,扩大全市村(居)民小组党的工作覆盖面,打造36个村民(居)小组示范创建点并取得显著成效。
社会事务方面,慈善公益事业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接收捐赠款物4747万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更加规范,销售福利彩票17.11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2%,筹集福彩公益金2.1亿元。社会工作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有效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全市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人数达317335人,志愿者服务组织394个,志愿服务团体3881个,累计发布志愿活动48647件,志愿服务时长逾1092万小时。
社会工作人才向专业化转变,截至2020年12月,全市持证社工470人。全市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21个,设置社工岗位73个,社工站组织常规走访群众12035户,服务民政对象17640人次,建立边缘困难群众及民政对象档案1514个,社会工作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有效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社会组织管理的多项指标取得突破性提升,对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执法更加有力。截至2020年12月,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339家,推进“减证便民”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顺利完成。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全面落实,社会组织法人库信息化建设全部完成。监督执法成效显著,对22家严重违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撤销登记;将289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21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外,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老龄工作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十四五”规划:以“5+4+3”战略布局为发展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的决策部署,“十四五”期间,汕尾民政将着力推进“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贡献民政力量。
总体上,汕尾民政事业以“5+4+3”的战略布局作为发展思路。
“5”,即构建五大工作体系,整体推进。完善“分层分类、弱有众扶”大救助体系,构建“层次多元、颐养善美”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转型升级、幼有康教”大儿童保障体系,完善“广开善路,依法兴善”大慈善体系,完善“高效协同,五治一体”大社会治理体系。
“4”,即打造四大标杆,示范带动。打造“田字型”的基层治理标杆,打造健康颐养的“冬养汕尾”品牌,打造信息共享的“智慧民政”平台,打造红色引领的“双百工程”示范点。
“3”,即抓好三大攻坚,实现突破。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养治教康”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加大绿色惠民公益性安葬(放)服务供给。
【记者】郭杨阳 南小渭
【通讯员】曾庆诗 黄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