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和省民政厅、公安厅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汕尾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召开汕尾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议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李梓绿主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李振东宣读了汕尾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
陈波在讲话中指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维护党和国家声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是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的重要行动;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陈波要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要按照我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分步实施。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联合执法,分类整治,稳步推进,形成机制,注重长效,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打击整治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加强执法基础保障,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严格依法依规执法,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依规。
陈波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督办,强化责任担当;要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属地取缔”的工作机制,注重多方配合,加强警示宣传,形成工作合力;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抓、重点管。
刘志刚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认识到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刘志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立足本职,结合各地、各部门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主动出击,多措并举,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
刘志刚强调,专项行动的成效如何,关键看工作落实。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要深入总结,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市民政局相关科(局)负责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国保、治巡、经侦、刑侦、网警、法制、宣传等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县(市、区)民政局、公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