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办法》自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汕尾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引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检查。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应配备而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
二是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内容。省食安办将各地级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的情况列为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之一。参照上级做法,市食安办在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过程中将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查核等方式,对各县(市、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是以优化服务为主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培训机构的管理。我市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众汇职业学校两家机构已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可以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相关考试培训业务。我市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培训机构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抓好业务建设,优化服务水平,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名、培训、考试等提供便利条件。同时,积极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市场的公平公正,建立良性竞争机制,注重社会效益,确保考试培训质量。目前,我市两个培训机构共举办了10期培训,培训人数514人,参与考试并通过218人,通过率42.4%。
四是加大舆论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市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门咨询活动,以及LED大屏幕、灯柱平面宣传、网络、手机短信、标语、横幅、讲座、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公众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重要性,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