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市场138个次,检查市场经营者2049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80家,发现并责令关停4个违规经营夜市行为;对955家市场主体开展价格检查,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1宗。立案调查涉嫌销售“三无”口罩违法行为3宗,查扣问题口罩17800个;立案调查涉嫌无证经营、无合法进货手续食品违法行为1宗;立案调查涉嫌无合法来源购进中药材违法行为1宗。向汕尾市城区应急局移交涉嫌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法来源手续的75%乙醇消毒液违法案件1宗。发动经营企业当天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1500个。
加强市场督导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疫情期间我市气瓶充装市场平稳运行,保障群众用气安全。2月17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俊坚一行,前往海丰县海发兴石油气储配站督导该企业气瓶充装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了该企业充装台、储气罐、气瓶置放等区域,查看了充装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了气瓶充装、日常维护、定期检验记录等台账。
孙俊坚强调,当前正处于年后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吃劲”阶段,企业要紧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两手都要硬。一是要报备企业复工信息,做到符合安全生产“六个一”标准和复工四个条件;二是要完善疫情防控机制,有序开展充装作业,定时对充装台、气瓶置放、办公室等区域进行消毒;三是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日常管理和充装作业人员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四是要定期开展应急安全演练。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检查了药店3家,向药店负责人宣贯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查阅了药店销售退烧、咳嗽类药品情况登记表,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检查了1家超市内在售洗手液等消毒抑菌产品,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
落实摸底排查措施,加强防疫防控工作。16日至17日(24小时),全市共有168家零售药店向市市场监管局上报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数,无涉及疫情地区人员及接触疫情地区人员情况。
加强线索核实处置,及时查处违法行为。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1家商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能提供食药同源产品的汤包以及莲子、红枣等食品原料提供合法进货手续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1家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下属5间分店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材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陆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12345平台线索和相关部门移交,对3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现场共查扣问题口罩17800个。
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1家公司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75%乙醇消毒液没有注明厂名厂址,没有合法的来源手续。因75%乙醇消毒液属于易燃易爆品,不属于市场监管局监管职能范围,城区局将该案移送汕尾市城区应急局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陈予言、李秀琳、王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