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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4-05-23 09:47 来源: 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含驻区)各有关单位: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济发展局反映。

  区党政办公室

202457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责任分工方案

  为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我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全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扎实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区工作会议的任务安排,为确保今年全区培育的9家“四上”企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政策支持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升级,实现“四上”企业数量增加、活力增强、质量提升,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责任分工

  根据《汕尾市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责任分工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度全区“四上”企业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全区今年新培育“四上”企业9家。具体培育任务是工业1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业1家、批发业1家、零售业1家、住宿业2家、餐饮业2家。(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要牵头分解好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落实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地、各有关单位(同时作为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工作力量,详细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真正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时间进度、责任人员、工作措施“五明确”。

  (二)加强任务攻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表》明确的任务要求,精准分析、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难点、痛点和热点问题,把问题搞透、把措施搞细,让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成为工作新常态,不断提升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深入调查摸底。工信、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统计、税务、供电、供水等部门协调衔接,摸清可培育的潜力企业名单,重点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法人进行调查摸底,将临规企业纳入培育名录库。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且达到相应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户进行转型升级,纳入培育目录库。

  (四)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工信、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牵头部门要按照产业门类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将优质“种子”企业和临规企业作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指定培育单位进行跟踪培育,实施动态监测管理。

  (五)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继续加大“四上”企业培育的资金支持,对入库后能按时在网报平台向国家统计局直报数据,经区经济发展局确认后,在省、市培育支持资金基础上,区财政每家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每家批发和零售业、住宿业、服务业、建筑业、餐饮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培育支持资金(房地产业不给予培育支持资金),支持资金从培育专项资金支付,专项资金由“四上”企业责任部门与区财政局共同管理。

  (六)强化督查检查。为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四上”企业培育情况,实行“一月一报”信息报送制度,请培育责任部门每月20日前将开展“四上”企业的培育情况(包括培育名录库、存在问题、工作措施、意见建议等情况)报送区经济发展局。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提醒、通报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实,必要时将提请区管委会开展督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表.doc

2.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4年“四上”企业季度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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