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医疗卫生 >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体检科试业运行,守护红海湾百姓健康
2024-09-02 09:43 来源: 红海湾区人民医院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图片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建立共建关系后,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的帮扶下成立体检科,依托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的技术、人才等优势将守护红海湾百姓健康,现定于 9 月 2 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将开展个人健康体检、团体健康体检等相关体检项目。

    体检科配备专业的体检服务团队,拥有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咽喉、DR、CT、超声、检验、胃肠镜等临床医技科室专家及骨干医生组成的体检医师团队,将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体检中心知名专家作为中心健康管理顾问,技术力量雄厚。

    我们将免费对体检报告进行解读,如有异常体检结果,将积极引导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就诊通道。单位团检,我科安排专家团队上门解读报告,面对面健康咨询,指导饮食及健康生活方式等增值服务。同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跟踪随访,全生命周期关注您的健康。

    前进中的共建医院,将继续坚持“树新风,立正气,尽职守,创佳绩”的院训,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为区域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一、体检科上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二、体检地点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体检科(暂在门诊楼二楼前台报到)

  三、体检对象

  14 周岁以上

  四、体检项目

  1.一般健康检查:内科、耳鼻喉、妇科等。

  2.辅助检查:(1)检验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2)影像项目:DR、CT、彩超、心电图等。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 8 小时时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以免休息

  不好影响部分检查结果。

    2、体检当日禁食早餐、水(常服药者可携带服药)。

    3、体检者必须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平时服用的药品,供体检医师参考。

    4、行动不便及有严重慢性病的居民需家属陪同。

    5、如需进行 DR、CT 等放射检查时,因具有辐射作用,对于孕妇或备孕的女性,应提前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适合进行检查以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身上不要携带金属物品,穿宽松的衣

  服,体检前要全部去除身上的金属物品。

  6、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检和小便检查:未有性生活史者,不宜做妇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