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属于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粤发改重点〔2020〕76号),由于布线要求与工程技术标准的限制,项目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量的永久基本农田。该项目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位于田墘街道田墘居委会和外湖村,为保障项目用地需要,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需要对项目涉及的《汕尾市城区(包括红海湾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目前,该项目涉及的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公示内容:《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涉及汕尾市城区(包括红海湾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12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吕娇
联系电话:0660-3437762
附件: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涉及汕尾市城区(包括红海湾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pdf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