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为了减少“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行为,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生鲜灯”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肉店、生鲜店等商户上门指导,采用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在专项行动中向商户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向购物的消费者宣传讲解,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让消费者自觉加入社会监督行列中,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熟食店,对肉类、蔬菜、海鲜等区域的照明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销售生鲜农产品经营主体200余家次,检查中发现12家不符合规定的商户,现场责令其更换照明设施。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将持续强化监管措施,引导经营者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