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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铁拳出击,坚决杜绝“带病”渔船出海
2021-01-28 08:5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1月26日,汕尾红海湾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卓雄峰主持召开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红海湾下一步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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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发展、事关全区平安稳定。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务必充分认识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

       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区所有渔船进行核查梳理整治,全方位查找渔业安全生产各项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做到不漏一个环节、不留安全隐患。各街道、各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渔业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和区应急管理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强化船主的责任,对渔业船舶、船员及设施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要强化船长的责任,对船舶及船员水上安全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全覆盖、全方位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渔业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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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要以“网格化”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船主和船长落实海上生产航行制度;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做到应急通信畅通,确保及时与海上生产的渔船保持通信联络,通报渔情、灾情和险情,及时处理海上应急突发事件。


会议强调 

       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是对船主、船长的追究,船主、船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渔船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二是对监管责任人的追究,出现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安监、纪委等部门要到位,分清责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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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执法监管,对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渔船检验、不配备安全设施和船员、违规航行和作业、不落实值班制度等问题的渔船,要严厉采取相关措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记者】林娟如

  【通讯员】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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