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走进红海湾 > 招商引资 > 投资政策
我市发布16项支持措施 推动对口帮扶合作园区加快发展
2024-04-01 10:23 来源: 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近日,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和市工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深汕合作拓展区)招商引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授信和代办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16项支持措施,加快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对口帮扶合作园区加快发展。

  《措施》大力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制造业企业,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且落户当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产业等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规定时限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比例核算奖励资金额度,一次性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措施》对落户本园区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给予500万元专项工作研发经费、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省级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50万元专项工作研发经费、每年18万元生活补贴。
  《措施》还在企业的搬迁、产值、厂房、资质、用电费用、授信和代办服务以及贴息等方面给予资金奖励或实行补贴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