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严道宜
机构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办公电话:0660-34377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6622
办公地址:红海湾田墘街道北达路68号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检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组织质量监督资质的认证;负责施工、监理企业的宏观指导和资质管理;负责外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驻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区属建设工程项目(含在本区的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许可证办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承包合同监证和管理, 组织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及推荐工作;负责施工技术业务人员、建设单位(业主)基建管理人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监理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施工持证上岗人员资格年检工作;指导建设施工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定额、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组织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查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监督招标投标,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和交易行为,并跟踪监督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对招标投标要约的履行。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规划,编制市政建设年度计划及组织计划实施;负责编制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落实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办理报批工作,组织市政工程建设图纸会审;负责市政工程发包和建设管理,拟订市政工程建设相关合同文件和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预结算工作,汇编工程建设资料并归档;负责收集市政工程设计资料和道路各专业管线资料,协调各专业管线建设,协助局其他股室审查市政工程报建;负责市政设施维修和管理,占路、破路修复和排污的管理;拟订城市公用事业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编制市政维修的年度计划和实施;负责编制全区燃气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定审查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许可证,规范 经营和使用燃气行为。负责指导全区燃气行业市场管理、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开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管理全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编制长远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定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业务规定及规章制度;动员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的清理整治,积极创建卫生城、卫生村镇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或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交流和调研;掌握全区环境卫生情况,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负责全区的各项卫生工作联查、评比、竞赛活动,迎接国家、省、市的卫生检查工作;协调各驻区单位的合作关系,实行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协调生态环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人防建设管理和相关日常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的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 部门做好区管委会交办的防灾救灾等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保障工作;检查指导街道的人防建设及相关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参与拟订水运和港口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执法除外);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协助管理水路运输有关经费的统筹使用,协助组织征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 规费;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协助做好跨县以上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经营、 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出租汽车经营的许可管理及服务工作;按规定承担 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省、市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标准;承担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收费公 路立项的审核工作;承担公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本 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承担区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市管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组织区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三)按职责权限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职能,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主题功能区规划职责,对接及联系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征地工作业务; 负责区新增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负责违法用地查处。
(四)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 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区建设项目的选址、 规划调整、土地预审、方案审查等工作;协调相关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海洋基础地理信息和综合调查。
(五)负责工程审批监督的技术支撑;负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 工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质量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