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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汕尾红海湾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汕尾红海湾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广东汕尾红海湾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业经区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5日
附件:广东汕尾红海湾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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