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推动我区就业促进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汕尾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规〔2020〕1号),现就申报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申报用工单位为各村(社区),可申报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保洁、保绿等岗位。
2.申报数量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征集数量20个。
3.申报时间
请各街道收集汇总需申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村(社区),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红海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红海湾管委会大楼318室)进行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其他事项
申报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红海湾区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并根据预算规模及就业工作重点,确定用人单位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具体安排并反馈给申报单位,然后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