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红办函〔2024〕7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含驻区)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区管委会决定调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彭帝鸿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曾雄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严道轼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汉涛 区党工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许泽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庄辉宁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林泽雄 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副局长
蔡健铭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
林少忠 区民政局局长
曾昭群 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国辉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胡宇辉 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叶海庆 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副局长
肖忠蔼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曾莹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海湾分局副局长
陈俊琼 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局长
黎洁新 市社保局红海湾分局局长
专职人员:曾若钒、刘灵、叶嘉彬、彭夏如、陈坚铠、林心怡、陈胜博、许晓晴、员一波、林晏任、苏锦生、陈佩珊、刘扬九、王鹏程、徐文雅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党政办公室(政务公开股)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