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1-22 15:23 来源: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Copyright  2010-2018  www.h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电话:0660-3438968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
粤ICP备1203503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0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  网站地图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