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汕红管〔202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含驻区)各单位: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在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反映。
附件:1.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文本).pdf
2.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图集).pdf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关联稿件:《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