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doc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