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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04-01 16:2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2019年,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主动履职担当,锐意改革进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红海湾,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向汕尾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推动法治履职体系全覆盖。全力推动落实《法治汕尾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行动方案》等。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多次利用区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宣传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推动领导干部在厉行法治上当模范、做表率。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有关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定期听取街道和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2.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学习宪法、行政执法案件庭审过程等,2019年我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人数1159人,参考率达95.47%,其中及格率99.65%,优秀率97.5%,全区平均分为98.58分。组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组织全区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按实地考察、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四个步骤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对各单位普法履职情况进行考查,区教育局、区税务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分别提交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3.认真迎接2018年度省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认真如实组织、提供迎评资料,积极配合省考评组实地开展考评工作,顺利完成考评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等次。

  (二)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服务职能

  1.推进红海湾开发区机构和职责整合,以改革创新激发新时期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进一步精简提效的工作要求,按照“优化组合、精简机构、严控编制、盘活存量”的原则,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了《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全区机构压缩为九个机构,明确了机构和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逐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推进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定期到顾问点开展工作,接受村(社区)群众的法律咨询及开展其它业务,到现在为止受聘法律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118件次,其中接访咨询296件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动员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快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积极为新征入伍、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等提供法律援助。自设立有法律援助三个工作站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推进应援尽援的目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19年度共办事民事案件79起,刑事案件79起,法律咨询315人次。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我区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红海湾做出积极的成绩。其中,受授人为残疾人6名、老年人8名、妇女16名、军人军属18名。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为重点,做到执法程序规范,调查评估规范,信息平台规范,文书档案规范,公检法司衔接规范。自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36人,解除矫正94人。现有在册矫正服刑人员42人,其中缓刑40人,假释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接送刑满释放人员 1人。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情况。今年以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现象。

  3.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区、街道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优化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流程,把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拓展社会公示和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法治社会。

  4.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 全力推进“平安红海湾”建设和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顺利推进了法治街道和全区28个村(社区)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我区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四级同创”情况、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力推进了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加强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红海湾作为全市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地区,在有限的经济资源条件下,如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考验着我区政法系统的能力和水平。区财政去年已投入约41万元,用于区综治中心建设、视联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2019年我区机构改革,区直各部门变动,我们及时调整网格,继续投入16.8万元用于全区调整后的157部网格化手机信息服务。目前我区划分网格数114个,各街道领导为网格监督员,综治办主任为管理员,业务骨干为专干,各村(社区)干部为网格员。2019年9月,我区党工委政法委与广电公司签订了综治视联网终端设备购置合同和综治视联网服务合同,投入150万元用于综治视联网建设。目前已完成28个村(社区)的视联网系统终端设备建设,接下来将调试上线,正式投入使用,打造红海湾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新格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维护法制统一。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依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各类规范性文件依据是否充分、主体是否适合、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依规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把好法律关,确保规范性文件从拟草到发布全程依法依规。经审查并通过讨论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公众投诉或引起诉讼的情况。同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出台文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力度,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发改、市场监管、农村农业、金融等部门也相继出台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持续打击整治,坚决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机关按照省、市部署,精心策划,强化措施,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开展“飓风2019”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夏秋社会治安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打突出刑事犯罪,进一步提升刑事打击效能。

  2.强力推进禁毒工作,全力铲除毒品滋生蔓延土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整体规划,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切实做好禁吸强戒以及社区戒毒工作,积极预防、强力遏制毒品蔓延,努力实现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

  3.重拳出击,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市人大和政协监督。区管委会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接受市人大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2.加强政府专门监督。审计部门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民生改善、机构编制、环境整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等方面的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促进“问效”“问廉”和“问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区纪检部门突出监督常态化,紧盯“关键少数”,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廉政档案等形式,提升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坚持对新任职一把手发出提醒函。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企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信箱、信访投诉、网络问政、行风评议等途径,设立行政执法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机制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专项联席会议有效解决了一批类案执法衔接问题,健全提前介入和联合执法机制。由于我区检察工作由城区检察院管理,城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提前介入各行政部门涉刑案件,第一时间监督执法程序。今年年底,城区检察院对我区社矫工作进行了检查。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七五普法”中期督导为契机,我区分别在红海湾区东洲中心小学和林伟华中学小学组织开展了两场大型的法律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及与街道联合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等,均受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师生的好评,群众的赞赏。3月18日,东洲中心小学开展了以“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为主题的扫黑除恶知识讲座,通过对生动案例了解和学习防范措施及法律知识,帮助孩子们知法、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了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禁毒意识,在林伟华中学开展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群众的禁毒意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抵御毒品的危害。8月7日上午,我区举行了由市妇联、市司法局和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联合举办的普法大讲堂,讲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主题,从宪法发展的历史沿革,学法用法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宪法精神三个内容,以严密的逻辑、生动的案例深刻阐述,让与会的妇女代表更加懂得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11月3日,在遮浪街道举办了消防安全培训会,通过讲解《消防法》相关法律条文,使广大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普及了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12·4”国家宪法日,我区和深圳市委统战部驻村工作队联合在东洲街道东二村开展了以“与法同行、助力脱贫”为主题的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普法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宪法及中国特色法律体系,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个别部门、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未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部署和推进,未能有计划、有目的地主动开展工作。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民意调查、专家参与论证程序、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等环节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

  (三)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紧缺。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现有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中的法律队伍建设与其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还没有真正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掌握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特别是经济落后、工资待遇等实际因素的影响,我市基层拥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公务员不多,而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其往往还被委任多项工作任务。

  (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相对滞后的矛盾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同时,还存在个别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办案人员少,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导致日常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从侦查、取证到执行都靠人工操作,科技含量较低,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装备更加欠缺。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待市相关文件出台后,研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供制度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将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在坚持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的基础上,针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民意调查、专家参与论证程序、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等环节制定相关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各项程序,从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水平稳步提升。加强执法监督,推动各执法部门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采取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党校专题培训班、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进行学习,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是强化督察考核。研究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相关制度,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法治督察考核工作机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指标,采用综合性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中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委

  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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