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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全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4-03-28 11:29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高质量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示范工程,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2024年汕尾市“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汕纪发〔2024〕3号)要求,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我局决定公开征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违规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为。包括: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降费政策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的;越权违规自立名目收费,无依据或未按程序收费的;政府委托事项违规收费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购买服务并收费的,特别是对应免费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变相收费。上述收费不包括政府部门下属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乱罚款行为。包括: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的;未按规定落实《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要求。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乱摊派行为。包括:向市场主体强制摊派的;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的;只罚款不监管,或只收费不服务。

  四是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行为。包括:未使用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未实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分离制度;未按规定将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存在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政府非税收入的行为。

  五是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行为。包括: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由本单位负责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及其程序;未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征收政府非税收入。

  三、反映渠道

  1.汕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3341990,联系邮箱:3336216@163.com。

  2.海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6623932,联系邮箱:hfpj6623932@163.com。

  3.陆丰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8820794,联系邮箱:lfczzhg@126.com。

  4.陆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5521948,联系邮箱:Lhczjzhg@126.com。

  5.汕尾市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3361117 ,联系邮箱:swcqczzhg688@163.com。

  6.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3437848,联系邮箱:hhwczj@126.com。

  7.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联系电话:0660-8252188,联系邮箱:swhqfcj@163.com。

   四、温馨提示

  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提供明确的收费主体信息、收费票据等信息和材料,以便财政部门提高核查处理效率。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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