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汕尾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申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规定,2023年度从脱贫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11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现申请2024年1月份至3月份补贴资金共50220元。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规定,拟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至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联系电话:0660-3438022。
附件:2023年度红海湾兜底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