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公告公示
根据我办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我办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中的部分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招聘条件”中的“基本条件”调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6日出生),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2021年政府聘员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或其他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联 系 人:曾昭军 联系电话:13929333533
报名者请将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个人简历、报名表、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相片,发送至邮箱:hhwmsg2021@163.com。(所有材料整理为zip格式压缩包,标题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电话号码”,邮箱受理时间为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发件邮箱通知审核合格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三、《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2021年政府聘员招聘岗位表》调整如下: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无障碍版
联系我们
官方微信
移动版


2021-04-24 10:43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