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2021年政府聘员招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31日,请按本公告规定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9:30分到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三楼会议室进行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其他事项
1.考生从本通知之日起,每天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系统中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
2.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本通知之日起至面试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疫情高危人群。凡近期从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危地区旅居回或来汕尾的人员,需按要求提前做好防控隔离等相关措施,并提供核酸检查报告等材料。面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和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生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考生应在面试当天进考场前5分钟打开自己手机的“粤康码”(保持“粤康码”显示时间动态,不能提供截图),以便工作人员查核“粤康码”状况,接受体温检测。如进场核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能进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将对其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政工室:0660-3432996。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
2021年8月23日